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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就业指导

    1、毕业生就业指导是高校教学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帮助毕业生了解国家的就业方针政策,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念,保障毕业生顺利就业的有效手段。

    2、毕业生就业指导重点是进行人生观、价值观、择业观和职业道德教育,突出毕业生就业政策的宣传。

    3、毕业生就业指导要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实效,可采用授课、报告、讲座、咨询等多种形式。

    4、毕业生就业指导要与毕业教育相结合,教育毕业生以国家利益为重,正确处理国家利益与个人发展的关系,服从需要,到基层去,到艰苦的地方去,走与实践相结合的成才之路。

    5、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活动是落实毕业生就业计划的重要方式。毕业生就业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活动由省教育厅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管理和举办,各分校都要积极组织和引导应届毕业生参加。各分校在毕业生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活动中起主导作用。

    6、经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后,毕业生、用人单位和高等学校应当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作为制订就业计划和派遣的依据。未经学校同意(盖章),毕业生擅自签定的协议,学校不负责任何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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