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电大开放教育课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教学一体化设计

 

       分校(学院)               教学点(班)  2002717

专业名称

法学

授课教师

何宗泽

2002学年度第二学期

课程名称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计划学时

54

学分

3

 

 

 

 

 

 

 

 

 

 

课程性质

及要求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是经济法的重要组成部分。现行消费者法由三部分构成:消费者政策法,消费者合同法,消费者安全法。其中,消费者政策法,是国家消费者政策的条文化,规定我国消费者政策的基本要点和原则,规定消费者行政,现行消费者政策法即19911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课程是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试点法学专业本科阶段的省管限选课。本课程课内学时数为54学时,3学分。一学期开设。录像课9学时。面授辅导原则不超过20学时。

本学科为法学专业学科体系中的一门既有理论性又有实践性学科,本课程的开设,旨在通过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理论及其实际应用的研究和学习,使学生系统掌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基本理论、基本制度、基本原则,培养学生运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理论和知识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分析和解决经济生活中的实际问题的能力。

本课程的主要教学内容包括: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概述;消费者的九项权利;经营者的基本义务;消费者组织的构建与功能;消费者纠纷的解决方法与途径。

 

 

 

学习资源:

文字教材

CAI课件

音频视频

网上资源

1.文字教材:本课程使用的文字基本教材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概论(王先林主编·2002年安徽人民出版社)它是教学及考试的主要依据。本课程教材是主教材与学习辅助教材合一型,在每章结尾处设思考与练习题及案例分析范例,为学习者提供自主学习支持服务。         2.电大在线与网上答疑:省电大电大在线有网上教学辅导内容。网上答疑在电大在线专业讨论区(由“公开讨论区”或“课程讨论区”进入),进入课程讨论。

3.音像教材:音像教材是7讲录像课,为重点讲授和专题讲授结合型,由安徽广播电视大学何宗泽等人主讲,安徽广播电视大学教育技术中心录制。

4.CAI课件:本课程课件由安徽广播电视大学教学处开发,内容包括消费者保护常识、家用电器、日用商品、电信、医疗、旅游等典型消费纠纷案例精选,着重介绍本案关键之所在,帮助学员将理论与实践结合起来。

5.其他教学媒体:通过面授辅导、函授辅导、网络教学、BBSVBI、电子信箱、电话和电视直播教学等多种形式提供学习支持服务。

 

 

 

 

 

 

 

 

 

 

 

 

 

主要教学环节:

面授辅导

函授辅导

课外学习指导

作业辅导

期中测验

学习小组

考核

实践环节

师资培训等

1.面授辅导由试点分校教学班组织,对本课程的重点与难点问题进行辅导与答疑,教师在辅导时重点结合案例授课,多注重案例讨论,原则不超过20课时。

2.函授辅导省电大编辑部将刊登本课程的辅导文章。

3.课外学习指导由中央电大开展网上教学(包括课程说明、教学大纲、教学进度、学习指南、考核说明、教学辅导资料、教学内容、讨论版、综合测试、课程学习线索等)、直播课堂辅导(省电大每学期安排2次网上直播课堂,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省校配合试点分校进行面授辅导,为学生提供学习方法和媒体手段的使用。

4.平时作业平时作业十分重要,它能使学生和教师对课程的学习情况有个大致的了解,找出学习的薄弱点,予以重视,达到自查、自测、督学的目的。平时作业的成绩,为形成性考核成绩一部分,它占课程总成绩的15。其中包括省电大通过网上布置的平时记分作业2次,试点分校布置的记分作业2次。本门课程平时作业可采取案例分析、专题讨论、社会调查、法院旁听汇报等形式进行。注意:(1)无论采取何种形式,答案不能从文字教材直接获得;(2)教师要认真批阅,有个别化评语;(3)对于作业中普遍存在的问题,教师应进行集中辅导订正。(4)建议作业提交与批改通过E-mail进行。

5.期中测验:通过期中测验,检验阶段性教学成果。期中测验为形成性考核成绩一部分,占课程总成绩3。试卷由教学班或者省校命题。

6.学习小组:学习小组活动的积极性要充分调动起来,进行案例讨论和学习经验交流活动,小组学习活动要有记录。必要时,教师要深入其中,引导活动。

7.网上讨论:省电大组织,主要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热点问题进行讨论。

:小组讨论与网上讨论人人必须参加,为形成性考核成绩的一部分,成绩计分为2

8.考核本课程为形成性考核和期末考核相结合,考核以教学大纲和文字教材为依据。中央电大期末练兵,对期末复习起辅助作用,但并非期末考核内容全部。

9.实践环节:与法院练习,安排一次旁听,或上街提供法律咨询一次。活动前精心准备,活动后,针对热点问题进行小组、班级交流。

10.师资培训拟定于2002年下半年由省电大组织师资培训,聘请高校经济法专家作为主讲教师。

 

间或周次

面授辅导内容

自主学习安排

教学具体建议

第一、二周

(按单或双周上,每周一次)

导学;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概述;消费者九项权利部分权利阐述。(内容涉及教材第一、二、章)

(注:本学期安徽电大开放教育学员采取直播课堂形式上课。)

参看网上辅导(学员自己上网查询网上教学内容,以便今后学习能有所指导。)

导学时间为一学时,介绍本课程教学资源及使用方法;教学大纲内容介绍;概述与部分权利阐述针对重点、难点问题讲解,理论结合案例进行分析。

第三、四周

消费者九项权利部分权利阐述。着重案例分析(内容涉及教材第二章)

参看网上辅导;浏览CAI课件;做综合练习。

选择有代表性的案例,全面分析其中的法律关系。教师引导,小组讨论,然后小组代表发言,集体讨论。

第五、六周

经营者的义务概述,然后案例讨论。

(内容涉及教材第三章)

函授辅导(小报);参看网上辅导;做章后综合练习。

选择有代表性的案例,全面分析其中的法律关系。教师引导,小组讨论,然后小组代表发言,集体讨论。

第七、八周

专题讲解:消费者组织设置、功能;如何完善。

(内容涉及教材第四章)

参看网上辅导

复习有关消费者权利与经营者义务的法律规定。

准备期中测验。及时对其中

难点问题讲解,以防时间过

长,容易忘记。

第九、十周

到有关消费者协会调查或者法院旁听,汇报心得体会。(实践环节)

学习小组讨论并且汇总。

旁听前做好有关联系与准备

工作。强调复习有关内容。有针对性调查或者旁听。

第十一、

  十二周

小组讨论(案例讨论):

消费者权益争议解决途径。具体讨论时,选择有代表性的案例来分析争议解决途径与具体赔偿数额计算。(内容涉及教材第五章)。

参看网上辅导

CAI课件中案例分析(教师引导学生自主学习。)电话、网上答疑。

此章较难,因此,教师要注意解答学员遇到或者可能遇到的难点。

第十三、

  十四周

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内容涉及教材第六章。)

 

函授辅导(小报)

参看网上辅导

做章后综合练习(注意做综合案例分析)。

法律责任涉及到诸多法律部门,因此,教师要对于有关法律,如民法、刑法、行政法进行针对性教学,特别是有些非法律专业学员跟要注意引导。

第十五、

  十六周

期末复习

省电大拟采用网上直播形式。

函授辅导(小报)

期末练兵

信箱答疑

电话答疑

网上答疑

以考核说明参考教学大纲全

面、系统复习并组织学员参

加省电大组织期末练兵活动。

一、本表开放教育学员人手一份,分校教务处、教学点(班)留存。

二、本表由授课教师认真填写,于每学期第二周由分校负责收齐,省校定期抽查。

三、专业辅导员E-MAIL                                     电话:

教学点(班)授课教师E-MAIL                           电话:

分校责任教师E-MAILhezz163@163.com                    电话:

省校文法教研室E-MAILhezongze@mail.ahtvu.ah.cn           电话:0551-3638362

四、中央电大电大在线网址:http://www.open.edu.cn

安徽电大电大在线网址:http://www.openedu.ah.cn

安徽电大开放教育主页网址:http://www.ahtvu.ah.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