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广播电视大学校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
一、为使校长办公会议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校长工作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二、校长办公会议主要讨论决定以下事项:
1、学校对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上级领导机关和校党委决定的贯彻落实意见、措施。
2、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招生计划、办学模式、基本建设规划、机构编制方案、重大改革措施、财务预决算、重大经费开支和报立项目、队伍建设等关系到学校改革、发展和行政工作全局的重大问题。
3、各类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中,专业发展、教学计划、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学籍管理、招生、考试、毕业等教学教务管理方面的重要问题。
4、现代远程教育理论研究和技术开发、科研管理、学术交流等方面的重要问题。
5、财务管理、物资管理、档案管理、基本建设和后勤服务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6、岗位职责、人员调配、工资福利、收入分配、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职工培训、考核、奖惩和外事等方面的重要问题。
7、其他行政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8、学校行政工作中涉及全局的规章制度。
9、各部门、单位请示的重要事项。
10、会议主持人认为必须提交会议讨论决定的问题。
三、关系到学校改革和发展以及各项行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由校长(主持工作的副校长)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召开校长办公会议研究提出工作意见和方案后,报党委讨论决定,并对党委的决定统一组织实施。
四、校长办公会议一般一至两周召开一次,遇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五、校长办公会议议题的呈报、审批程序:
1、根据工作需要或领导交办,各部门、单位提交校长办公会议讨论的议题,呈报前必须进行充分的调研论证,形成书面的议题报告。议题报告应简洁明了地说明理由和有关情况,针对需要解决的问题提出明确意见或方案,有的问题应提出两个以上可供比较的方案。涉及到其它部门的问题,要事先与相关部门协商,征求意见;较复杂的问题应由分管校领导牵头协调,形成明确意见。
2、提请校长办公会讨论研究的重要议题应填写《校长办公会议议题呈报表》,并附上议题报告和有关文件、材料。涉及到其它部门的问题,应注明相关部门的意见。
3、部门、单位呈报议题前,必须先向分管校领导汇报,经分管校领导签署意见后,再将议题呈报表、议题报告及相关的文件、材料送校长办公室。
4、校长办公室对各部门、单位呈报的议题进行汇总后,应及时报会议主持人审定。
5、凡不宜在校长办公会议上讨论的日常事务性问题,或未形成明确意见的,原则上不予安排列入校长办公会议议题。未列入议题临时动议的,校长办公会议不予讨论。
六、校长办公会议由校长(主持工作的副校长)主持,副校长参加。列席会议的人员由校长办公室根据议题需要提出初步名单报会议主持人审定校长办公室提前一至两天将会议的时间、地点、议题通知到参加和列席会议人员;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应提前请假。
七、校长办公会议要充分发扬民主,集思广益,由校长(主持工作的副校长)在全面听取意见的基础上作出决定。
八、参加会议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对会议决定的事项,个人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或向上级组织反映,但不得对外泄露;凡是会议要求在规定时限内不许对外公开的内容和事项,不准随意扩散。
九、校长办公会议形成的决定,校领导按照分工独立负责组织实施,各部门、单位都应严格执行。分管校领导可根据分工,就具体工作实施中的问题召集有关部门参加的专项协调会议。重大问题的落实情况和会议决定在贯彻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应及时向校长(主持工作的副校长)报告。
十、校长办公室主要负责议题汇总、会议通知、会议记录、纪要编发、催办督查等工作。